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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达标情况
进行复核审验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达标情况进行复核审验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06年3月27日前将本单位资料报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资质管理室。 联系电话:67188833 附:河南省建设厅文件豫建设标〔2006〕19号 资质等级审验表下载
附: 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豫建设标[2006]19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资质达标情况进行复核审验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工程造价资询企业: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135号部令及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4]]05号文件现决定对全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达标情况进行复核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审验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取得乙级造价咨询单位(不合暂定乙级)。 二、复核审验的内容: 检查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达到建设部135号令规定的乙级资质标准要求和2005年的经营情况。 三、申报资料: 参加资质达标复核的咨询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审验表》两份(该表在wwwhncostcom网站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性 3、专职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及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5、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存档和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 、2005年度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交纳营业税的交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2—6项资料按顺序用A4规纸复印和装订,一式两份。 四、复核程序及要求: l、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建设部135部夸规定的资质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并在3月底前向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在4月5日前将所辖区的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申报资料初审合格后,报送省标准定额站复查。省直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分别对各造价咨询单位资料的复印件进行原件验证。 3、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将对全省各造价咨询单位申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完全 达到135号部令要求的为合格,并在资质证书副本资质审验栏中签署检查结论。对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附件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建设部第135号令) 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 2人,其中:工程或者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3、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 0万元; 4、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 0万元, 5、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6、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7、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9、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 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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